
[主观题]
根据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检验状态分为()四种状态

待检、合格、不合格、检验后待处理
待检、合格、不合格、检验后待处理
第2题
A.SYB06010设计控制程序
B.SYB06012生产和服务控制程序
C.SYB06014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D.SYB06015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第3题
A.贴标签、挂标牌、挂卡片等,标明物料来源、名称、规格、数量、日期等
B.放置在指定库区
C.以涂色方法区别不同材料等
第5题
A.所有产品都必须进行标识。
B.所有检验的产品必须标识。
C.不合格品标识或不标识都可以。
D.产品条形码、物业管理责任人的签字记录都属于可追溯性的范畴。
第8题
A.确认租用或借用的使用过的航空器部件必须具有可追溯的适航批准标签。
B.当借用具有使用寿命的航空器部件时,还应确认其可使用时间应不低于该部件寿命的50%。
C.按租借合同,确认租用或借用的航材具有出租/出借方证实该航材处于可用状态并加盖验收检验章的可用标签或合格证件。
D.退还借用的航材时,应在逐项确认《可用品》挂签(绿色)的填写内容,检验包装防护、标识和随件证件的符合性后,在《可用品》挂签上加盖检验章,并填写《航材装机使用证明》。